反間諜安全保密知識系列(六)

2024-05-06

 

一、涉密人員保密防諜注意事項

1.依法履行保密義務,嚴格遵守保密紀律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。

2.不得為國()外機構(gòu)、組織等提供勞務、信息咨詢等服務,未經(jīng)批準不得出國()。

3.在對外交往中應堅持內(nèi)外有別,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。

4.與國()外人員在交往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、工作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。遇有國()外人員要求提供有關(guān)國家秘密信息的應予以拒絕,并及時向有關(guān)部門報告。

5.涉密人員離職離崗應接受脫密期管理,不得違反規(guī)定就業(yè)、出國()。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(guī)定的脫密期限的公務員,不得辭去公職。

6.涉密人員發(fā)現(xiàn)針對本人的利誘、脅迫、滲透、策反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情形,應當立即向有關(guān)部門報告。

二、典型案例

王某曾任我國某航空研究所副總設(shè)計師,其妻子趙某也曾是該研究所技術(shù)人員,夫妻二人均為涉密人員。在研究所工作期間,夫妻二人參與了多項國家重點涉密項目的研究工作。從1999年開始,王某和趙某預謀移民西方某國,他們向單位隱瞞情況,偽造材料,私自申領(lǐng)因私護照,并通過移民中介公司辦理了移民手續(xù),后于2005年取得該國國籍。王某夫婦叛逃國外后,一直在該國從事與國內(nèi)單位相關(guān)的航空領(lǐng)域方面的工作,由于掌握我國大量相關(guān)科研機密,對我國軍事安全、科技安全造成重大威脅。2017年,王某夫婦在離境近16年后,用外籍身份入境,并在回老家探親時落網(wǎng)。201911月,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叛逃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,趙某有期徒刑2年。

(摘編自金城出版社《間諜就在身邊:全民日常保密防諜須知》等)